一企业违规施工造成高压线杆存在安全隐患,新疆乌鲁木齐电业局中断该片区供电。乌鲁木齐市政府先后召开了12次协调会,但并未起到任何作用。300余户受累及的居民已饱受了16天停电之苦。他们纷纷发问:“啥时才能恢复正常供电?”(6月27日人民日报)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名为天意达的投资有限公司施工的工程是地下人防工程,带有政府色彩。圈进施工工地内的7根高压线杆属于电力设施保护区,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及程序加固电杆,造成高压线杆存在安全隐患。事件发生后,尽管乌鲁木齐市政府12次召开协调会,但施工单位仍旧照常施工,市政府拿他没辙。电业局又在坚持“原则”,死死不肯送电,市政府也奈何不了。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堂堂一个市人民政府,对这样一件并不复杂的事情,就想不出好的解决办法吗?
出现如此的被动局面让人看出,一个地方政府要么软弱无能,要么藏有私心。天意达公司兴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即使与城市形象紧密相连,或者说这项工程任务紧急,但也不能以牺牲居民的利益为代价,以保证工程强力向前推进。
政府若拿出权威来,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他还敢不讲王法?在这个涉及众多居民利益的事情上,人民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先保护居民的利益,再考虑上马地下人防工程,否则建这样的人防工程还有何用?
解决一件并不复杂的纠纷,政府出面召开12次协调会均无结果,凸显出政府的苍白无力,也是协调者对民利的漠视。在法治社会,解决任何矛盾和纠纷,都必须先拿起法律武器,坚决依法办事。施工单位开挖杆塔基础,将部分杆塔基础裸露在外,随时可能发生杆塔倾倒事故。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乌鲁木齐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就是了,为什么不敢依法行事?已受到影响的杆塔出现安全隐患,先采取应急措施加固,包括先由政府财政垫资加固杆基,确保居民正常供电,然后再想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包括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惩罚,难道政府作出这么一点“牺牲”都执意不肯?
工程可以停建,居民不可无电。眼下正是大热天的,劳作了一天的300余户居民急需的是家中有电。居民是无辜者,随意停他们家中的电,与法与理都不容。当务之急是,立即采取强硬手段,让工程停下来,先将受损的杆基加固,尽快恢复对居民的供电,否则,居民告你政府渎职、不作为,政府还有什么话可说?!
(作者: 张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