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委部实施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以来,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协助海关总署党组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协调制定并修订了80多个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建立起具有海关特色、内容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基础。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主要包括:《海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关总署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关总署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海关总署领导班子成员述廉工作实施办法》、《海关总署党组关于直属海关党组纪检组协助直属海关党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以及《进一步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海关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健全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主要包括:《海关总署会议制度》、《海关总署党组工作规则》、《海关总署工作规则(试行)》、《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审批制度》、《关于总署党组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海关总署关于对署管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海关纪检监察特派员工作暂行规定》、《直属海关关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海关行政执法过错纠正暂行规定》、《海关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监察部门对有关事项实施监督的意见》。
三、健全海关人员行为规范和奖惩的制度。主要包括《违反海关执法规定和廉政纪律行政处分办法》、《海关人员6项禁令》、《海关总署对送收“红包”行为予以公布的暂行办法》、《关于海关外勤工作纪律的规定》以及《海关内务规范》、《海关系统奖励规定》。
四、健全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海关关务公开办法》、《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等30个行政规章以及《海关稽查操作规程》、《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业务操作规程》、《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查验操作规程》、《区域通关改革转关运输操作规程(试行)》、《保税监管部门与缉私部门对走私违规案件(线索)移交、反馈操作规程》等10多个操作规程。五、健全有关人财物管理工作制度。主要涉及公务员登记、工资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行政后勤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基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工作。驻署组局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海关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18个内部管理制度。(来源:
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