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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春光明媚,房地产市场迎来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整治风暴。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的关键环节,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将联手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将与治理商业贿赂相结合,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清理。>>>详细
● 2007:建设部等八部门挥剑整治房地产腐败
4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曾华利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云南省伦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金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共计17家单位的多次贿赂。
就在同一天,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最明显的特征,是和反腐败紧密联系在一起――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涉及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及索贿受贿等行为将成为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彰显中央惩治涉房腐败坚定决心
早在今年年初,中央就有了惩治房地产领域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工作部署。
这次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而这“十六字方针”,正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的战略方针。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权钱交易,是腐败的一个突出特点。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就是遏制腐败。
● 八部门"精确打击"房地产官商勾结 圈定"三重点"
“精确打击”,目标直指“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惩治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这是一场极有针对性的整治,矛头对准了人们深恶痛绝、房地产领域日益严重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房地产专家顾海波说,“人们更愿意将它看作是一场‘楼市清污’行动。”
有监察机关介入,与检察机关配合,整治的组织实施有强力保障。当监察部成为此次联合行动的重要主体、承担着明确的职责分工时,人们有理由相信,这将不再是“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走过场。“此次整治行动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保持密切配合”等措施所传达的信息是,专项整治不是“内部消化”,而是与反腐倡廉结合,有与司法机关互通的渠道。
据介绍,本次整治行动从4月起在全国开展,一直持续到明年1月。根据八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未来10个月内,所有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被全面清理,逐一排查,有投诉举报的项目更是重点调查对象。此外,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也将成整治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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