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要闻 国内焦点 法治快递 以案说法 经济与法 特别关注
法治评说 国际焦点 警法故事 立法动态 社会与法 立法解读
廉政动态 警钟长鸣 政风建设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时评 廉政先锋 反腐漫画 反腐论坛 贪官相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廉政频道 >> 廉政动态
广州白云区新规 举报商业贿赂可获“提成”奖励
2006年08月21日 08:52:38  来源:中新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漫画:向商业贿赂开刀 中新社发 唐志顺 摄

    信息时报报道,为鼓励群众依法举报商业贿赂行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广州市白云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制定了《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没收或追缴违纪违法金额的情况,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励。

  根据金额情况给予3万元以下奖励

    据该报披露,《暂行办法》规定,凡以真实身份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企事业工作人员商业贿赂行为,对突破重大商业贿赂案件起重要作用的,或者使有商业贿赂行为者受到党内或行政撤职(含)以上处分的,或者对解决某方面商业贿赂问题起重要作用的,或者有其他突出贡献的,为举报有功人员。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没收或追缴违纪违法金额的情况,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励;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视情况给予重奖。对同一案件有数个举报有功人员,由负责查处案件的执法执纪机关根据举报者的贡献大小确定其奖励金的数额。对联名举报的,奖励金发给参与举报的全体人员。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在区财政拨给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经费中开支。

  结案3个月内提出奖励申请

    报道称,《暂行办法》还规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终结之日起3个月内,由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案件检查、审理部门意见后提出奖励申请,报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各镇、街、区直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需要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应当向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提出奖励申请。(张玉琴)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广州白云区出新规 举报商业贿赂可获"提成"奖励
· 上海反贿风暴中4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莫名失踪"
· 广东:盯紧六大领域 严查商业贿赂
· 原吉林电力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张崇平一审判17年
· 南宁将治理政府采购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重点
· 深圳检察机关展开专项行动整治医疗商业贿赂
· 四川:监狱管理局原局长被捕 8厅级干部被查办
· 四川实施“阳光采购”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