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是我国在21世纪初的一件盛事,举世瞩目。奥运会筹办过程中涉及资金多、聘人多、物资多,尤其是奥运会的工程建设项目多、规模大、资金流量大,如何保证资金、物资得到安全有效使用,同样为世人关注。
近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领导下,奥运监督工作以“廉洁奥运”为目标,将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北京奥运会各项筹办工作之中,取得了初步成效: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奥组委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奥运场馆建设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奥运监督工作得到了国内外的良好评价。
以“廉洁奥运”为目标,建立奥运监督工作网络
2001年12月13日,北京奥组委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也同时成立,负责对整个奥运筹办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委员会委员来自监察部、审计署、财政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及北京市。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先后任主任。按照“廉洁办奥运”的要求,监督委员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奥运监督工作的原则和基本思路,就是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监督,服务大局”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实现“廉洁办奥运”的目标。
同时,北京奥组委、北京市政府、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青岛市等这些直接承担奥运会筹办工作的单位都相应地建立起专门的奥运监督机构,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覆盖的监督网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监督机构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打造“阳光奥运”
奥运会是一个超越体育而具有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综合意义的国际性项目。筹办北京奥运会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承诺,接受国际评判和检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是奥运筹办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奥运监督工作的基本措施。近五年来,奥运监督工作坚持做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中,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招投标或公开采购的,北京奥组委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进行公开招标、公开采购。
———在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中推行“阳光工程”。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要求全市的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必须实施“阳光工程”,必须做到“审批公开、规划公开、用地公开、收费公开、拆迁公开、招标公开、采购公开、施工公开、执法公开、验收公开”,同时制定了这些方面的具体约束性规定。
———奥组委筹办工作的重大事项都采取公开透明方式。凡是涉及人、财、物、市场开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都做到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决策,合理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具体包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重要物资、重要合同外包等采取招标采购方式,市场开发工作采取公开征集方式选取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等。
———实行信息公开。以奥组委官方网站作为公布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信息的统一平台,及时向国内外公开信息,增加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对奥运筹办工作和奥运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北京奥运会新闻中心,定期向国内外发布奥运场馆建设、奥运筹办工作新闻。
推行廉洁奥运责任制,锻造一支廉洁干部队伍
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政府主导,直接参与组织、建设和筹办奥运会工作的单位主要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其组织者、领导者也多是领导干部。因此,在奥运监督工作中参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洁奥运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约束和监督力度。北京奥组委制定了《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关于廉洁办奥运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奥组委各部门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上的责任。北京市在奥运场馆建设监督工作中,针对监督对象的不同,明确了三类责任主体的责任:一是监察机关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责任;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监管责任;三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参建单位等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企业自律等方面的管理责任。为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区各部门都与有关管理和参建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北京市推行两个“责任书”:一是由市监察局与市政府18个相关委办局和8个有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任务的区政府签订《监督工作责任书》;二是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与参与奥运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或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工程建设监督工作责任书》。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青岛市等在场馆建设工作中也严格落实责任制,由监督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订奥运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构建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奥运”目标实现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根本举措,也是确保实现廉洁奥运目标的根本保障。就奥运监督而言,这是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目标和任务,同时也可以为奥林匹克运动留下宝贵的遗产。以“廉洁办奥运”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贯穿奥运筹办全过程,并使之日常化、全员化和制度化。同时,教育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的预防作用和诫勉作用,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奥运监督的基础性工作。针对人、财、物等重要管理环节,和场馆建设、市场开发、捐赠事务等各项工作,按照“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制定标准,规范程序,规定权限,明确责任,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权;同时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收支分开、物资需求与采购分开、物资使用与管理分开;加强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的监督,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加强对市场开发、大型文化活动、工作人员招聘、大额资金支出、合同执行等奥运筹办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监督。尤其是把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监督作为整个奥运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年1月以来,监督委员会分别视察检查了北京市以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青岛市的奥运场馆建设和监督工作情况。北京市等有关监督机构按照“安全、质量、功能、工期和成本”五统一的原则,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奥运专项资金、受赠资金、招标代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等的监督,确保这五个重点方面不出问题。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从2002年起,奥组委监察审计部对奥组委的财务收支情况按期进行了6次全面审计和5次专项审计。北京市审计局从2002年起,分别对奥运场馆中心区拆迁、国家游泳中心基础工程等进行了专项审计。青岛奥帆委监督委员会及时对每一个项目完工和大宗物资采购结束后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此外,国家审计署对奥运筹办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奥运审计机构,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审计署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财务收支审计总体安排》,对奥运场馆建设资金和北京奥组委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
奥运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为北京奥运会各项筹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随着奥运筹办工作的深入开展,奥运场馆开始全面建设,奥运会市场开发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奥运监督工作也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奥运监督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有全国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完成任务,实现“廉洁办奥运”目标,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史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