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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阳新:“文明”软内涵 提升“检察”硬实力

2015年10月30日 06:52:34 来源: 检察日报

检察长带领全体干警举行升国旗仪式和重温检察官誓词活动

“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

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

2015年2月28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受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02年起连续五年获得“全省文明单位”后首次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按说,获得了这么多荣誉,可以满足了,但阳新县检察院不这么想。在2011年初的党组会上,该院提出了“创先争优,永葆一流”的口号,树立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更高的目标,就是在不断攀登劲头的带动下,阳新县检察院又连续两届获得“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如今,又摘得“全国文明单位”的金字招牌。

文明创建成为促进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抓手,该院队伍建设、执法水平、文明风尚和检察形象稳步提升,检察事业连上新台阶,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荣誉。正如该院检察长潘柳荫所说:“用文明创建的软杠杆,撬动检察硬实力不断发展跨越,让我们受益匪浅。”

文化育检,构建特色文化体系

在探访阳新县检察院时,文明是一个关键词。而最能体现文明的,便是该院结合阳新县域特色构建的特色检察文化体系。

这套体系里,既有“管理至精、保障至力、审查至明、侦查至慎、预防至深、服务至诚、监督至严、科技至强”的“八至”行为文化,又有“阳新儿女的忠诚观、赤色富川的奉献观、脱贫大县的奋斗观、万众一心的团结观、富川山水的公正观、阳新布贴的协作观、百湖之县的包容观、文艺之乡的创新观”的“八观”精神文化。

在这套体系的引导下,阳新县检察院从育德、育行、育情、育美四方面入手,开展了“文化育检”工程。

以先进的思想武装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守规矩、讲纪律、树形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专项教育活动,定时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集体讨论,使每位干警牢固树立“群众权益”观念、“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完善了涉及检察业务办案、综合政务、后勤管理等多个领域的30余项工作制度,修订了绩效考核标准,建立了主办检察官监督制约考核体系。用真心实意的关心凝聚人,每年安排干警进行体检并为每位干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优良的环境塑造人,成立了兴趣小组,开展文体活动,建设文化走廊。

注重内涵,锻造高素质队伍

争创文明单位,根本目的是为了提升干警的文化品位和综合素质,进而促进检察工作。认识到这一点,阳新县检察院将提升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核心内容,组织干警定期、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

“80后检察官读书日”活动在阳新县检察院实施了五年。早在2011年活动启动仪式上,潘柳荫就曾谈过开展活动的初衷,“我们开展80后检察官读书日活动,就是着眼于培养和提高年轻干警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供智力支持和保证”。

如今五年过去了,读书学习已成为年轻检察官们的习惯。“我感觉,连续不断地学习,就像是一个容量很大的电池在持续充电,等到要用电的时候,我们就会精神抖擞、源源不断地释放。”该院一名年轻检察官说。

自2011年以来,该院坚持每周开展读书日活动,干警集中在一起交流思想,启迪智慧;每月开展检察官讲堂,让干警人人做“讲师”,轮流登台讲课;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加强干警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每年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为干警集中授课,提升精神区位;检察长向干警评书、荐书、送书。现在,阳新县检察院的干警都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自觉、一种习惯,“自觉学习、勤奋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蔚然成风。

为让干警行有参照、赶有目标、学有榜样,该院每年开展“身边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宣传“热爱学习”“敬业奉献”“公道正派”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事迹,讴歌阳检精神,讲述感人故事。

坚持付出就有回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阳新县检察院95%的干警具有本科学历,50人获得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30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先后有50余名干警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表彰,还涌现出了全市劳动模范、全市十佳政法干警郭庆洋、全省优秀检察官向春林、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潘柳荫等先进典型。

精炼业务 打造法治检察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主动把“法治检察”的生动实践融入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在司法办案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精炼业务,提升水平,打造法治检察,推动法治文明建设。

2015年3月,阳新县检察院批捕部门检察官在审查陈某涉嫌盗窃案时发现,陈某的供述辩解与该案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该案可以不对陈某进行讯问。

然而,该院主办检察官努力做到每案必讯。检察官在讯问时发现陈某智力低下、精神异常。审讯完毕后,检察官建议侦查机关为陈某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后经鉴定,确认陈某患有精神疾病,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为此,该院要求侦查机关依法将陈某盗窃案全案撤回。

陈某盗窃案全案撤回仅仅是该院从严从细把关防范冤假错案的一个缩影。近两年该院先后查明了马某失火案中马某是替其弟媳顶包、陈某盗窃案中陈某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邢某故意伤害案中邢某是精神病人、陈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被害人余某以陈旧伤当新伤骗取法医鉴定等事实真相,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司法过程既公正又文明。阳新检察院干警秉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把文明司法、文明服务贯穿于司法办案的每个环节。

在押犯罪嫌疑人柯某、马某因家庭贫困,没钱请律师,检察院代他们二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石某犯罪时已经被大学录取,检察官走访学校、居委会了解其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后,作出了不捕决定,让他得以重返校园;犯罪嫌疑人李某突发疾病,干警陪他到医院检查,一陪就是一夜。

2011年以来,该院监督立案118件,纠正漏捕201人、纠正漏诉307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04件2015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344件3265人,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7件110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0件44人。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未出现一起因不规范、不文明司法引起的“问题案件”。

以身作则 传递文明风尚

“修建垃圾处理站、修建饮水工程、对村里进行绿化……”在检察长潘柳荫的工作手册上,密密麻麻地记了2页纸,这是他在“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中与帮扶村荻湖村座谈时的记录。

距荻湖村2公里的山下有一个小水塘,一到枯水季节就成泥水,但全村人畜饮水全靠它。与荻湖村结对子后,该院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帮扶资金20万元,修建了一条水渠,把水库水引到了村里,彻底解决了该村人畜饮水问题。

群众春耕生产困难,该院送去价值5万元的种子化肥;农村文化知识贫乏,检察干警送去健身器材、电脑和科普图书;农村贫困学生面临辍学,检察干警每年捐款资助,检察官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在送法进校园课堂,检察干警妙语连珠,打开孩子心灵之窗;在检察院的“双微”平台,“好人365”“社会暖新闻”传播文明正能量。还有无偿献血、义务植树、捡拾垃圾的行动中,都有阳新检察人的身影。

近3年来,该院干警先后走访企事业单位、部门62家,走访乡镇、街道18个,社区、村组40余个,走访群众522户1123人,召开各类法制宣传38场次,受教育群众7000余人,与130多户困难家庭建立了交友帮扶关系,通过“三万”“双联双促”等活动,为困难职工和群众等捐助资金20余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60多个,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因常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阳新县检察院连续3年被阳新县总工会评为“送温暖献爱心先进单位”,2013年8月获评“最有社会责任单位”。

“文明是一种力量,文明是一种习惯,文明是一种美德,文明之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持之以恒地把创建工作推动下去,推动阳新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检察长潘柳荫信心十足。

(向春林 吴晓维)

【纠错】 [责任编辑: 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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