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编码国标12月实施
本报讯 记者余瀛波 10月29日,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联合发布了《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和《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3项中医药国家标准,标志着全国将实施统一的中药、中药方剂、中药供应链编码体系。这3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3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全国实现中药方剂、中药名称、品种及其规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码”,“以方统药”,可以有效避免“同方异名”、“异方同名”、“同物异名”、“异物同名”混淆的现象,防止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假充真、以劣充优,使鱼目混珠的中医药市场得到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