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范德银 张红霞)为加强举报工作的内部制约职能,营造良好举报环境,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完善措施,专门成立了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小组,建立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监督机制,最大化地利用举报线索,充分挖掘举报线索利用价值、减少线索处理的随意性,增强了举报答复的针对性及减少违规违法办案。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