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男子张某(化姓),32岁,溧阳人。张某交代,他从三年前盗窃女性贴身衣物。一开始是偶尔偷几件,到了今年,他觉得控制不住自己,开始频繁盗窃。为了方便作案,他还煞费苦心的制作了类似钓杆的专用工具。由于盗窃数量巨大,已经够了刑事立案标准。目前,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表示还将联系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
东方网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