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张某承认无证,事发时他在房顶上使用电焊机作业,焊渣掉下去后开始冒烟起火。检方表示,干活的7个工人都认为李某负责为大家分配活,高某和李某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已经在口头上形成了分包协议,所以最后认为李某是分包人。检方认为,虽然张某是火灾的直接责任人,但并不是说他就要负最重要的责任,火灾有偶然因素,作为承包人和分包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目前,火灾损失还没有完全确定。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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