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法律研修学者、实习生座谈会,接收10名法律研修学者和50名实习生。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法继专家学者交流挂职制度后,新出台的两项司法合作交流制度。研修学者采取项目课题制,驻院和在原单位工作相结合,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实习生实习期限为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10名研修学者是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1所高校推荐的26名人选中遴选出的,其中教授(研究员)6名,副教授4名。确定接收的50名法律实习生,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2所京内外院校,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39名,大学本科生6名。中新社记者李慧思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