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记者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9月15日和10月1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资阳市原市长、原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勤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罗勤宏出庭受审。 检察院指控罗勤宏收受他人财物超过1200万元, 由于罗勤宏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法院安排医生全程陪护。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5年至2014年期间,罗勤宏利用其担任资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贷款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资阳市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德成等12家企业或个人所送人民币1223.6059万元、美金1万元、价值人民币6.9322万元的黄金一块。案发后,涉案赃款已经全部追缴。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勤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受贿罪的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