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王芳)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力度,相关工作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
问及四个特点的具体内容,王平表示,一是办案规模明显上升。201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办案数量呈逐2014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60件67人,办案数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今年1-6月,全区反贪部门立案数同比上升幅度达100%,实现了办案工作的“开门红”。第一季度立案人数和大案数上升幅度位列全国前10。
其次,办案重点更加突出。201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优化办案结构,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87件,占立案总件数的61%;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2人(厅局级别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4%,保持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
“专项工作成效显著也是我们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特点之一”,王平说,“我们检察机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呼声,围绕自治区党委“十项”惠民政策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社会保障等环节,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55人,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持续加大对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权钱交易的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32 件32人,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通过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一批有较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王平说,第四个特点是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人权意识,始终强调执法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安全、规范相统一,努力办铁案、办精品案、办效率效果统一案、办执法规范示范案,实现了办案工作零投诉、零违纪、零安全事故,全区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据悉,2013年1月至今年6月,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共受理案件线索177件,初查136件,立案侦查142件156 人,侦查终结68件81人,决定起诉56件66人,不起诉12件12人,人民法院已对34人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其中,今年1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2件53人,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00%和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