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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百姓搭建一个“鸡毛蒜皮”小事也能打官司的公堂

2015年08月19日 17:01:5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8月1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汤计 刘懿德 王龙)前不久,记者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遇到一起标的额551元的民事诉讼案,原告与被告在法官主持下各说各理,之后,法官拿出一个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不到一个小时案结事了。

  在司法改革中,临河区法院不仅建立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新的诉讼体制,还给百姓搭建起一个“鸡毛蒜皮”小事也能打官司的公堂——城市建设法庭。法庭开庭以来,诉讼事由从水电费到供热供暖费,再到自行车被盗赔偿,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能立案打官司。今年1月1日至6月29日,仅有1名审判长、2名书记员和2名人民调解员的城市建设法庭,受理民事小纠纷1100余件,结案673件且无一上访。

  临河区法院的城市建设法庭成了55万临河老百姓“说理儿”的地方,法庭调解室每天都挤满了打官司的当事人,他们对着合同、捋着法条,在法官的主持下顺利结案。

  很长时间以来,人们期待以法律为准绳,构建出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但长期的“父母官”意识,使大事小事找政府成为不少人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式,结果是上访不断。究其原因,一是没有说理的“地儿”,二是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三是对法律的公正性有质疑。

  临河区法院在改革中,坚持司法为民、为民司法的原则,既绘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蓝图,又着眼满足人民群众日常法律维权的需求。民事纠纷不论大小都有对错之分,有了纠纷去哪儿说理、谁来主持公道,就是法治社会的一个标志。

  “信访”还是“信法”,也是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选择题。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就得张扬法律的公信力,让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生活中出现了矛盾纠纷,能找到说理的“地方”,还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社会。

【纠错】 [责任编辑: 陈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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