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5月30日电(记者马勇)六一儿童节前夕,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四年案发数据显示,西宁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下降、再上升的波浪态势,抢劫、盗窃为主的侵财犯罪占据此类案件绝对比重,16岁至17岁为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年龄段。
西宁法院系统现有5个独立建制的综合少年审判庭,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西宁法院系统共判处未成年罪犯880人,占全市刑事判决罪犯总数的8.93%。其中,2012年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占罪犯总数的比值反弹明显,2013年及2014年未成年罪犯人数及占当年罪犯总数的比值仍处于较高值,表明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正涛介绍,16岁至17岁为西宁市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年龄段,在近4年880名未成年人罪犯中,抢劫、盗窃两类侵财性犯罪人数达577人,占到未成年罪犯总人数的65.57%。未成年罪犯大多源于无业闲散未成年人、农村籍未成年人、学生等人群,身份职业较为集中。文化素质相对低,是非、法制观念淡薄,受高消费、享乐主义等影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
就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黄正涛表示,在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和审判工作,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同时,司法机关还应在社会各界协助下,加大落实社会调查和庭审教育制度,进一步探索开展心理评估干预,积极探索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