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国际 港澳 台湾 财经 法治 社会 纪检 体育 科技 军事 文娱 图片 视频 论坛 博客 微博
新华网 > > 正文

陕西一男子发短信敲诈寻找孩子的事主被判刑2年

2015年05月24日 16:12:3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5月24日电(记者都红刚)看到微信朋友圈转发寻找孩子的启事,陕西一男子竟产生恶念,多次发短信威胁家长敲诈钱财。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现年28岁的陕西商洛农民王某,曾在西安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当业务员,去年11月3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有人转发孙女士寻找10岁女儿的启事,遂产生敲诈念头。

  11月9日,王某找到一张无主手机卡,向寻人启事中提供的孙女士手机发去短信,声称孩子在自己身边,想见孩子先准备5万元,并不许孙女士报警。随后王某与孙女士多次用短信交流,并不断声称孩子发高烧了,可能要被卖掉器官等等话语进行恐吓。孙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于去年11月11日将王某抓获。

[责任编辑: 黄锐 ]
新华炫闻客户端下载
01002002012000000000000001110640111538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