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30日电(记者裘立华)像城市的散装水泥办公室往往被称为“清水衙门”,但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原主任赵某却能利用手中的审批权,涉嫌受贿逾50万元,4月29日被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管着全市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行业,有权制定该行业的发展规划,确定温州各区县混凝土、砂浆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实行总量和数量控制,对各区、县混凝土公司、砂浆公司的成立、生产进行规划审批。
为了推广发展温州散装水泥的应用,防止地区混凝土公司的数量过多,2010年,由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牵头做了一个全市的混凝土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温州各地的混凝土和砂浆公司要成立需要先通过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的规划审批后,才能获得相关的生产资质。
这个审批权几乎都掌握在赵某手里。而利用这个职权,赵某疯狂敛财,多次收取他人财物50多万元,为这些人的公司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规划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据他供述,仅软壳中华香烟,就收取了上百条。
除了收受贿赂,他还指使手下员工虚开发票,虚构项目,侵吞国家资产数万元,并予以私吞。
经办检察官认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价值50多万元;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万元,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