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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委原常委刘贞坚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5年04月15日 16:07:10 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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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齐鲁网4月15日讯(记者 韩薇) 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获悉,4月15日上午,由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共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案一审公开宣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刘贞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 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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