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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交警支队深入实施执法办案“三个一”工程

2015年01月16日 13:41:42 来源: 新华法治

    今年以来,市局交警支队深入实施“三个一”(每月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每月开展一次案件质量检查,每月召开一次执法办案点评通报会)工程,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精准化建设,积极构建“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取得了办案数量明显提升、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办案能力明显提升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上半年,该支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2.35万起,同比上升了53.51%;案件合格率达到100%,优质案件比例较年初上升8个多百分点;未发生复议撤消、行政败诉问题。

    一、坚持以领导带动,上行下效抓执法。一是领导抓、抓领导。出台《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明确交通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的执法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双主官”亲自抓,并先后召开3次支队党委会、10余次专题会议及7次全体交警大会进行研究部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和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制度,“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形成执法办案向心力。二是重点抓、抓重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由支队领导带队下基层蹲点调研,广泛征集普通民警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汇总梳理分析后,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明确执法目标、理顺执法机制、落实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保障,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具体抓、抓具体。明确法制科对整个支队的执法质量负总责,建立机关青年民警兼职法制员制度,并选拔一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中队领导担任法制科副科长。明确各执法办案大队教导员为分管法制领导,综合中队具体负责,选拔8名年轻民警担任综合中队领导,并组建了7支48人的基层法制员队伍,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指导服务和审核把关,促进了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提升。

    二、坚持以制度推动,学以致用抓执法。一是实行“一月一考”。结合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岗位业务竞赛比武活动和执法单位民警执法业务知识测试有关要求,开设了可容纳150人的法制课堂,配备视频授课等设备,从年初开始,每月组织一次基本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从应知应会知识逐步延伸到案例分析等操作性问题。考试成绩每月网上排名通报,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上半年,已组织了6次法律考试,共有1020人次参加,平均成绩82.16分,较去年提高了42.52分;合格率96.10%,提升45.6个百分点。二是实行“一月一查”。出台《交警支队案件质量评审工作规则》,成立由支队长挂帅的案件评审领导小组及7个评审小组和1个整改督查组,每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一案一评”工作。对评审结果,按照评分标准量化记分,设定权重计入各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每月网上公示、网上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发出《督促整改令》,要求在一周内整改完毕;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加倍扣分。上半年,共检查执法案卷1838件,发出《督促整改令》30个,对涉及6大类205个执法问题落实整改。

    三是实行“一月一评”。支队领导每月轮流主持召开一次执法办案点评通报会,通报办案中存在普遍问题、突出问题,点评“十佳案件”、“十差案件”和法律考试前10位、后10位民警。会后发出书面通报,限期落实整改。三、坚持以考核促动,统筹兼顾抓执法。研究出台了“一办法六细则”(《2014年度量化绩效考核办法》及队伍建设民警个人日常规范记分、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质量、综合中队、交通宣传等六个考核细则)考核体系,积极构建“闭合式”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一个裁判吹哨、一个流程办案、一把尺子衡量、一个口子对外”,有效防控办案中容易出现的各种问题。一是考结果更考过程。从案件接警处警、受案立案、办案处罚等各个执法环节入手,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切实从源头上强化控制。同时,把每起案件、每个环节都纳入监督考核范畴,由法制民警当好“质检员”,确保每个执法民警都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办理出规范化的案件。二是考数量更考质量。建立民警量化绩效考核“双百分”积分管理模式,按照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综合中队三个序列,分别赋予工作量和执法办案质量各100分,每月计分、每月排名,并记入民警执法档案。同时,按照“主业”80%、“副业”20%的比例进行考核,对秩序民警主考纠违、兼考事故处理,对事故民警主考事故处理、兼考纠违,对综合中队民警主考案件处理、兼考纠违和事故处理,进一步推动了全警上路、全警处警机制的形成与巩固。三是考民警更考领导。对民警,建立全员考核机制,各路面大队全体民警参与考核,支队机关及车驾管民警与基层大队结对帮扶、捆绑考核。对领导,示范岗岗长按个人40%、人均50%和秩序10%的比例记分考核;中队长和指导员分别按个人40%、人均60%的比例记分考核;分管副大队长按个人30%或20%、分管中队70%或80%的比例记分考核;大队长、教导员对整个大队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大队、民警评先评优、立功晋职的重要依据,连续三个月考核C档或连续两年三等的,对大队主要领导进行调整。通过日常考核,今年该支队已从一线优秀民警中提拔股级干部12名、副股级干部36名、副中队长43名,并对业绩排名前列的12名青年民警授予“五四青年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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