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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创新交警全员量化绩效考核机制 警力无增长服务却改善

2015年01月16日 10:34:03 来源: 新华法治

    针对人车路等交通要素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治堵、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任务日益繁重,而绍兴市本级交警警力无法相应增长的实际情况,2013年以来,绍兴市公安局努力从内部挖潜,创新推出以量化绩效考核为主体的“一办法六细则”考评体系,建立全员量化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形成全警上路、全警纠违的常态严管机制,实现了市区交通管理“警力无增长”改善。

    “警力无增长改善论”是英国警务改革旗手约翰•安德逊提出的,主要内容是警察机关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装备器材的前提下改善与提高警力使用效益。

    据了解,2014年以来,在全省查处八类严重违法六项指标中,市区四项指标列第一,一项列第二;在第三方测评中,市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守法率分别达到98.9%、93.0%和85.9%,群众对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满意度达到91.4%。

    据介绍,支队、大队、中队各级领导及全体民警、协辅警实行全警全员量化绩效考核,较好地发挥了考核杠杆的“指挥棒”作用,考出了干劲、考出了实绩,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继续走在浙江省前列。

    绍兴交警认为,“发挥好全员量化绩效考核机制的引导与激励作用,使民警能够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动力与方向,这也是支队下阶段工作的重点”。

    附:

    交警全员量化绩效考核机制具体内容:

    一、树问题导向,创建考核新模式。市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交警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在加大保障力度的同时,要求交警支队立足现有条件,进一步完善机制、挖掘潜能,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交警支队从内部绩效管理入手,经多方征询意见,制定出台《量化绩效考核办法》及队伍记分、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综合中队、执法质量、宣传教育等6个配套考核细则,实现由粗放型考核向精细化考核转变。在考核流程上,按照月考与年考相结合、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设置了分线梳理、集中整理、公示反馈、结果通报、整改落实等环节,每月考核并通报。在考核方式上,专门开发网上量化绩效考核系统,大队、中队、民警业务数据直接从系统中自动抽取并完成量化统计,同步折算成相应考核分值。尤其是对一些交管重点业务,由系统自动统计并在网上生成弹出窗口,每日实时动态通报。

    二、定科学标准,细化考核全覆盖。一是突出全系统考核。坚持业务与队伍、单位与个人同考核原则,建立民警队伍记分及工作业绩个人档案,并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对队伍建设、内务管理、执法执勤、教育训练等四大类近50小项的队伍考核内容和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质量、宣传教育四个业务考核内容,分别记分,综合考核。二是突出全方位考核。坚持考领导也考民警及协辅警、考基层又考机关的原则,制定了支队领导考核细则,大队领导、中队领导、示范岗领导和民警分级考核、分线排名通报机制,以及协辅警考核办法,并将机关各科室与基层对口单位捆绑考核,协辅警与责任民警捆绑考核,真正做到全警考核、全员考核。三是突出全过程考核。坚持考结果也考过程、考数量又考质量的原则,实施每月一次法制考试、一次执法检查、一次点评通报的执法办案“三个一”工程,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及日常工作进展,并设置民警违法违纪等9类情况“一票否决”制,确保考核正确导向。实施10个月以来,民警考试平均成绩提高了20分左右,案卷质量平均提升了5个百分点。同时,按照业务工作100分、执法质量100分的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双百分”积分管理模式。

    三、抓措施落实,从严考核出效益。一是定期督导。推行月考核、月通报、月点评制度,定期分析工作情况,及时调整赋分权重,动态变更考核项目,确保各项工作同频同步推进。针对全国文明城市迎检中发现的路口守法率不高问题,建立交通示范岗挂牌招才制度及道路交通路段长、片区长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和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了路口交通秩序;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先后8批次下发49个《督促整改令》,逐一督促落实整改;针对全市较大事故多发的实际,出台《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六条措施》,督促各地建立健全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的重点道路交通勤务机制,收到较好效果。二是定期约谈。对年度内记分满15分的,民警由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中层干部由支队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开展约谈制度以来,先后对2名中层干部及17名民警进行谈话教育,对165人次作出队伍记分,有效整肃了队伍纪律。三是定期奖惩。推行日考、月考、年考综合考评机制,每日督查情况纳入月考记分,每月考核确定“A、B、C”三档,年终确定“一、二、三”等次,结果与考核奖及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连续两个月C档的单位,主要领导向支队党委说明情况;连续三个月C档的,视情调整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为一等单位的,给予表彰奖励,正职可推选为优秀公务员;连续二年考核为三等单位的,调整主要领导。同时,民警个人累计记分满20分的,原则上离岗培训;累计满25分的,必须离岗培训,并取消当年非领导职务晋升资格,次年不列入干部提拔任用、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同时,根据不同年龄段,设置“忠诚勤奋奖”、“五四青年奖”、“青年进步奖”,选择“五四”、“七一”、“元旦”等特殊日召开表彰大会,进一步弘扬正气、凝聚力量。该机制实施以来,已有92名同志走上不同领导岗位,55名先进民警被记功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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