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9日上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陈祖明、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陈祖明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
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京出庭受审
房祖名表示对指控无异议 并自愿认罪
公诉人建议轻处房祖名 望其迷途知返树阳光健康形象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开审:“我知道错了”
房祖名一审罪名成立 获刑6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