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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决定:呼格吉勒图家人获200余万元国家赔偿金

2014年12月31日 10:06:1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31日电(记者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并于31日上午送达赔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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