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贪腐”危害几何?===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官巨贪”的危害相比“大官大贪”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小官巨贪”处于最底层,是群众身边最熟悉的人,更多的还是地方的“父母官”。从数量上来讲,与“大官大贪”不能相提并论,是“大官大贪”所无法相比的。何况,这样的人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眼中,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旦“小官巨贪”的实际行为发生,其负面的影响力将是难以估计的。
由于“小官”身处基层百姓中间,他们的贪腐行为,往往对群众利益的伤害就更直接,性质更恶劣,危害性也更大。
但多在要害部位,且多数任着部门“一把手”,“官小”权利却大。
在当前深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小官巨腐”现象值得关注。由于“小官”身处基层百姓中间,他们的贪腐行为,往往对群众利益的伤害就更直接,性质更恶劣,危害性也更大。对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对一切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予以坚决清除和打击,从而使“小官巨腐”的问题不再成为我们身边的“新闻”!
“大老虎”的危害固然不容忽视,但这些基层贪腐的“小苍蝇”职位虽小、实权不小,而且他们更多接触公众,他们的贪腐更直接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很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苍蝇”有时候的确比“大老虎”更可怕,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大老虎固然可恶,但小苍蝇的胡作非为更让百姓有最直接的痛感。对百姓而言,身边一个霸占集体土地的村干部远比一个违法乱纪的高官更让人憎恨。这些时常在基层群众周围嗡嗡作响的苍蝇,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全体干部,代表了党和政府。他们胡作非为往小了说是损害干部形象,往大了说是危及百姓对政府的信心。
再小的权力也应当被监督,否则今天的苍蝇可能变成明天的老虎。
===小官如何演变为“巨贪”?===

河北省委有关领导表示,从通报的情况看,有些干部腐败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一个区的供水公司总经理,贪腐数额如此巨大,这样的贪腐行径就发生在群众身边,民怨沸腾,“不查不抓,天理不容”。“事实证明,反腐败消除的是群众积怨,赢得的是最广大的民心,使我们党更加纯洁健康、更加坚强有力。”
这些“小官”手中的权力之所以容易兑现,原因也有两方面:一则,“小官”虽是垄断部门的最末端,但也是为数不多的沟通渠道,其他部门和社会大众必须跟“小官”打交道,才能把事情办成。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表面上看供水等公共服务被垄断部门控制,实际上被分散在末梢的各个“小官”控制,他们是具体的“垄断者”,因此能发号施令。二则,“小官”虽小,但他们掌握的公共资源可不小,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土地、交通等审批服务,都关系相当大的社会群体需求。也就是说,公共资源同时也由“小官”垄断了,正因如此,谁要想获得更多的公共服务,谁就得主动满足“小官”的私人欲望。
反腐倡廉建设一直以来都是党建工作的重大难题、敏感话题。在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举措的整改下,不论是什么人,只有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才能保持应有的水平。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得与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能盲目与他人攀比。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不要让自己失去改正错误的机会。一些党员干部在糖衣炮弹的侵蚀下,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考验,一步步由量变到质变走向堕落,最终跌入腐败的漩涡。而他们的堕落,往往都是从思想滑坡开始的。思想防线一旦被冲破,胆子也就越来越大,手脚也就放开了。
对于很多小官的腐败违纪,老百姓都心知肚明,什么单位,哪个职位有“油水”,怎么弄钱,老百姓都能给你讲的头头是道。也有很多向上级反映问题,但更多时候是石头丢进河里,只是听了个响。由此可以看出小官员的权利不受制约,监督不到位,往往并不是制度的缺失,更多的是上级的纵容。权力再大的人,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的事都自己搞定。所以,无论是向上还是向下,要想掩盖腐败违纪问题,就一定要动用更多的关系,输送共同的利益。下级有好处拿觉得沾光开心,上级得到了利益便对腐败违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捂就捂。也就是说,任何一名官员,无论其职级大小,只要与人发生了腐败违纪,这腐败的背后就必定是一个窝案,会有一系列的人卷入其中。小官贪腐,大官分一杯,于是便有了“小官巨腐,大官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