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位于上海崇明新河镇新光村的涉事别墅,因建于树林中,位置非常隐蔽(8月5日摄)。 新华社记者 裴鑫 摄
已确认为农用地 政府却租他人建豪华别墅
记者在实地看到,崇明新河镇宽约5米的新光村路两旁是成片的浓密树林,林子深处约百米是整排的木屋小楼。小楼大多为3层木屋,还带有户外平台及小花园。
上海蕃茄农庄有限公司一名黄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庄”的搭建或许有不合法的地方,但公司并不存在过错,因为“公司的所有操作都是建立在合同上的”。
黄某所说的合同全名为《新河镇新光村林地认养协议》。协议的甲方为崇明县新河镇林业所,乙方为上海蕃茄农庄有限公司,见证方为新河镇人民政府。根据合同,2009年和2010年,蕃茄农庄两次认养新河镇林业所提供的共约1200亩林地。
蕃茄农庄“认养”后,再将上述林地划分了87片,向外招商分租,协助租客搭建“林庄”。
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建筑物所在的沿河土地,国土部门在2006年就认定为农用地。“林业所于2009年将土地租给他人‘认养’,并允许在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知是真不知道土地性质还是打算蒙混过关。”
对于政府是否知道订立合约时就涉及非法用地的问题,2011年才走马上任的新河镇现任镇长季生全表示,当时的情况他确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