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庭审场地限制,可容纳人数有限。永州中院设置了视频旁听室,未能进入法庭的其他旁听人员可在此同步观看庭审视频。
此外,本案复核期间又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二被告人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此案之所以备受关注,还与被害人母亲唐慧的上访遭遇有关。因不满永州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处理,曾多次上访的唐慧被以“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的理由送进劳教所,舆论哗然。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当年8月7日向湖南省劳教委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同月10日,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
2012年11月3日,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行政赔偿申请,但永州市劳教委决定不予赔偿。随后,唐慧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在一审中败诉。2013年7月15日,湖南高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唐慧胜诉。(文字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