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价8万元送儿 未婚爸爸受审
被告人否认卖儿 公诉人称其行为超出了民间收养范畴

被告人走上法庭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孩子还未出生就被亲生父亲在网上发送养帖“预订”,出生仅仅4天后就以8万元的价格被一外地女子抱走。昨天上午,孩子的父亲涉嫌拐卖儿童罪在顺义法院受审。他在庭上辩解自己不是“卖孩子”,是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让孩子上大学,之所以叫价8万元,是怕孩子被人贩子买走倒卖,所收钱款“是借钱,打算还的”。顺义法院昨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缘起
与未成年女友有了孩子
25岁的贾小平和其17岁的女友明某是陕西老乡,两人在西安打工时认识并同居。2012年5月,两人来到北京,在顺义一家餐馆打工,贾小平负责烧烤,明某做服务员。
来京两个月后,明某发现已怀孕两个月,本想做人流,但因为贾小平工作忙,一直没带她去医院,等胎儿快7个月时候再到医院,医生表示没法做人流了,两人只能选择将孩子生下来。
贾小平表示女友未成年,听人说没有结婚证上不了户口,以后孩子只能是黑户,两人也没敢将怀孕的事情告诉双方父母,就商议等孩子生下来送人。昨天庭审时,贾小平也反复强调两人没钱,才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我就是没钱,学没念完,我希望孩子能上大学。”
经过
网上明码标价 收8万元送儿
和女友商议后贾小平先是在一个QQ群发信息称有孩子将送养,他称当时有四五十人和他联系,但并没有特别有诚意的,随后他又在网络上发帖,价格也涨到了5万元。2012年12月,外地的一名常女士(化名)给贾小平打电话,说想收养孩子,并承诺给8万元抚养费。2013年1月1日凌晨4时许,明某产下一名男婴,贾小平与常女士联系后,常女士坐飞机于1月2日赶到北京,常女士看孩子可爱便答应抚养。1月5日明某出院后,常女士从银行取钱给了贾小平8万元。
昨天庭审现场,贾小平当庭翻供称自己不是卖孩子,是向收养人借钱。他称8万元中1万元是女友的营养费,另外7万元是借款,要用来做生意,以后会归还。当法官询问是否有借条时,贾小平表示没有借条。
法庭上,贾小平称自己在QQ群和发帖子时所说钱数都比较高,这是因为怕孩子给了人贩子倒手卖了,开价比较高,就不会有人贩子来。
结局
被拘留时8万元只剩下4000元
贾小平送走儿子后,他在网上所发送养帖被警方发现,2013年8月29日贾小平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顺义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在被公安机关刑拘前这半年多时间里,贾小平只在儿子满月时,给常女士打过一个电话,之后再未进行其他联系。
常女士给贾小平的8万元,也只剩下4000多元了。这些钱贾小平先还了2万欠款,还花了2万买金项链,1.7万买了辆二手车,剩下的就吃喝花了。
声音
公诉人:贾小平行为不属于民间送养
公诉人认为,贾小平自称不是卖孩子的说法与事实不符,也与民间送养不符。贾小平在网上跟抱养人谈收养事宜时,完全没有过问对方的收养能力和收养条件,即孩子能在一个什么条件下成长等情况,只谈到要多少钱,所以贾小平真实的想法是卖孩子,完全是谁出价高就把孩子卖给谁。
另外公诉人认为,贾小平收取了8万元,其中只有1万元是营养费和检查费用,远远超出了合理营养费的范畴,属于非法获利,结合两方面因素,贾小平是构成犯罪的。
公诉人表示,贾小平此类情况,可以采取民间送养的方式,如找关系比较好的人送养,也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这个费用要与自己的支出相匹配,不能明显超出这个范畴,或者是送给福利院这样的机构来送养,而不能把孩子出卖来收取这么高额的费用。记者 李涛
最新进展
孩子已上户口 亲生父母不准备要回
目前收养人常女士称已给男婴上了户口。常女士曾经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中怀孕流产,医生曾告诉她以后怀孕几率低,丈夫也因此和她离婚。 2012年常女士第二次结婚,但怀孕后再次流产,医生告诉她以后几乎不可能再生了,她担心丈夫又会因此离婚,就想隐瞒流产的事实,抱养一个孩子。而常女士流产期间,丈夫正在外地出差,于是她在网上寻找预产期相近,也在2012年12月底到2013年1月初出生的新生儿抱养,后联系上贾小平,常女士和丈夫说,要回老家待产,几个月后将贾小平的儿子抱回了家。
庭后,贾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不准备要回卖掉的孩子了,并一度哽咽,说自己不是一个好父亲,没有尽到责任。据介绍,当地公安机关曾到常女士家调查,见常女士家经济条件很好,并且对孩子也一直不错,考虑到孩子成长,决定孩子仍由常女士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