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子被人举报 父亲雇凶杀人,徐州中院一审判处两被告人死刑
因两个当干部的儿子被人实名举报有违法行为,父亲就雇凶杀人灭口。11月26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沂雇凶杀害举报人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四友、刘桂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8岁的被告人刘桂余与被害人石某夫妇都是新沂市合沟镇界沟村村民。刘桂余的两个儿子(一个为新沂市开发区某局干部;一个为所在村的村支书,另案处理),被石某夫妇数次举报有违法行为,被告人刘桂余及家人与石某夫妇间矛盾激化。
2013年3月底4月初的一天,刘桂余在其二儿子家遇到正在赌博的、家住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的被告人孙四友。因为两家住地较近,刘桂余认识孙四友,知道其练过武功、身手不凡并有犯罪前科,遂以吃晚饭为名邀请其到家中,指使孙四友帮助杀害石某夫妇,孙四友当场表示同意。因孙四友不认识石某夫妇,刘桂余即向孙四友详细介绍了石某的身份特征、家庭住址等情况。二人还谋划编造谎言让孙四友去接近石某,以期将石某夫妇欺骗离家或在陪同其上访途中伺机将他们杀害并毁尸灭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