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0月10日电(记者张文静)10月10日起,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异地处理和罚款异地缴纳工作,以解决群众关心的交通违法异地处理问题。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了解到,今后,机动车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可异地处理和异地缴纳罚款。机动车被省内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可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后,在甘肃银行各营业网点及代收机构缴纳罚款;本省籍机动车在外省(区、市)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可在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按规定缴纳罚款。
据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介绍,为了确保这项便民措施的开展,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先行在甘肃省定西市、白银市等地试点推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异地处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