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7月份新闻人物盘点:冀中星

2013年08月08日 14:25:44 来源: 新华网

    No.10:冀中星

广东公安厅:将彻查冀中星上访因由(图)

  冀中星在机场举起爆炸物

    2013年7月20日,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一声爆响,黑烟腾起,在轮椅上高高举起的手臂落下了。“引爆者”是来自山东鄄城的冀中星,这次引爆的不仅有他自制的黑火药,还有他被打伤致残后的8年维权历程。

    时间回溯到2005年6月28日,在东莞开摩的的冀中星遭治安员殴打致残,此后8年多次反映诉求,仅获10万元所谓“救助金”。而今腰部以下瘫痪,臀部、腿部腐烂,生活绝望之下,终于走上了“自杀式维权”的不归路。冀中星曾两次在东莞市当地法院起诉,关于致残的过程和原因一直是争议焦点。冀中星称是受到治安队员殴打所致,但对方称事实为冀中星驾驶摩托车在东莞市厚街镇新塘市场与一名治安队员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受伤。由于没有充足的人证物证,当地法院判冀中星败诉。败诉后,冀中星不断上访。2010年前后,东莞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冀中星山东家中找到他,给了他10万元。

    然而,哀其不幸,并不意味着赞同“以暴易暴”,对反社会行为必须零容忍。毋庸否认,一些人在社会转型中遭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利益受损问题长期得不到扭正,不仅生存空间被压缩,维权声音也被故意拧小,这无疑会萌生偏执性格和凶狠心态。于是,不但“大闹大解决”的维权方式成了被迫之举,还衍生出报复社会之类变异了的维权方式。但是,维权归维权,犯罪归犯罪,靠犯罪来维权,只会站到正义和法律的对立面,最后身陷囹圄,受损的还是本人。

    对利益受损人群来说,守法是底线,最有效的维权渠道是法律,最大声的表达渠道是媒体,利益受损并不可怕,要通过合理正确的渠道表达出来。这也提示政府,个体极端暴力防不胜防,必须拿出些治本之举来疗治社会戾气。最起码的,要有法必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用法治的思维处理各种矛盾,用法治的框架疏导民生诉求。政府和官员敬畏法律,便是公众守法的最好样板。

    7月29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件也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冀或面临长达10年的刑期。

    相关阅读:

    公安部: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被依法批捕

    冀中星父亲披露儿子被打残细节:被钢管打瘫痪

    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犯冀中星进京细节公布

    冀中星如何获取炸药仍在查 致残原因官方各执一词

    轮椅男子在T3引爆土炸弹 曾两次败诉三次上访

  首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集成阅读

热点推荐

频道推荐

01002002012000000000000001110048125135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