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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视组到底“巡视”什么

2013年06月04日 22:24:45
来源: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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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巡视组四大工作重点

  中央巡视组“巡视”什么?王岐山同志指出工作四大重点:“贪腐”、“作风”、“政治纪律”、“用人”。巡视些什么人呢?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即封疆大吏们。

  近期,中央巡视组将进驻被巡视单位,为期两个月左右,并对外公开联系方式。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

  “一次一授权”监督震慑领导干部

  2013年5月以来,中央巡视组出现重要变化:巡视组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组长不再是“铁帽子”,而将改为“一次一授权”。 除了工作重心,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被赋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此前中央巡视组共设12个巡视组,其中6个地方组,4个企业金融组,2个中央国家机关巡视组。按照惯例,6个地方巡视组中,每个巡视组负责相对固定的省(市、区),以便巡视组可以持续关注、深入了解被巡视地等的情况。巡视组对地方进行巡视的主要方式有:听取汇报、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受理群众信访和专题调研等。

  现行中央巡视组实施组长负责制。巡视组组长改为“一次一授权”,意味着中央每次确定巡视的任务后,再来选定巡视组组长,巡视结束,巡视组组长的任务随之结束。巡视组组长从已离开一线岗位、但尚未年满70岁的省部级(正职)官员中选任。巡视组组长被任命后,工作至年满70岁正式办理退休,再另行调整。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主要是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在每届任期内开展1至2次。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写出巡视报告,并在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提出改进意见。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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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黄锐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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