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大幅降低 78名法律硕士生起诉政法大学
未明确能否立案
昨天上午10点,6位学生代表带着78份起诉书前往昌平区人民法院。在起诉书中,他们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学校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并依照不低于2010级法律硕士生的标准补发2011级的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生们提起的是行政诉讼,他们解释,行政诉讼是为了让学校举证,“否则打民事官司的话,我们举证不了”。然而,昌平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当场拒绝学生的立案申请,理由是中国政法大学是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学生代表介绍,高校作为行政诉讼主体有例可循,北大和北京科技大学都曾被学生提起行政诉讼并被法院立案,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家出资的事业单位,有制作和发布招生简章的行政权力,并能独立承担责任,具备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
最终,法官让学生们留下一份诉状,但未明确是否能够立案。
尊重学生起诉权
昨天下午1点,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学生们起诉是合法权利。
对于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表述,该负责人说,2011年制定简章时,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尚不明确。确认拨款取消后,学校参照周边院校的制度,制定了新的奖学金政策。2011级是用学费总额的10%给学生们作为奖学金,这个比例比周边学校都要高。
该负责人解释,研究生的培养经费主要来自学生缴纳的学费及教育部门的拨款。一旦拨款取消,维持原有奖学金标准便需要从学费中扣除更大比例,用于其他教学培养的经费便只能缩水。
学生们透露,校领导于昨天告知,学校关于2013年的奖学金政策已经有了初步方案。新政策会扩大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覆盖比例和额度,并且会争取对恢复拨款后(即2012年后)的奖学金差额进行补平、补发。
参与起诉的学生们表示,起诉的目的并不是为钱,而是要学校拿出教育部取消拨款的证明,法律维权也是希望能够为推动高校财政依法公开贡献力量。
今年10月23日,有学生向教育部申请公开了《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教育部要求部属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奖学金等方式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生们据此认为,教育部2012年又恢复拨款,一直支持专业硕士生的发展,并无迹象表明它会突然取消拨款。(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