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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一夜情后后悔 状告网友强奸被判败诉

2012年11月08日 08:40:44
来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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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十六七岁少年网友,在发生“一夜情”后,女孩子感到后悔,将男网友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法官经审理查明,发生“一夜情”时,双方属自愿,男方并不构成强奸。

  小丽(化名)今年16岁,平日里非常喜欢玩网络游戏。前不久,在玩网络游戏过程中,她结识了17岁的男网友小李(化名),两人在游戏中结为“夫妻”,而且还“生了一个孩子”。

  在虚拟世界里,小李和小丽越聊越投机,当得知双方所在网吧距离不远后,小丽打车赶到小李所在的网吧。两人联手,将网上其他玩家打得落花流水。游戏结束已是深夜,两人来到一家小旅店,发生了“一夜情”。激情过后,小丽感觉非常后悔,经常以泪洗面。她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状告小李强奸小丽。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查明,两人在发生关系时都属自愿,无法证明小李有胁迫行为,所以强奸罪名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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