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云:见证82宪法实施30周年
人权入宪:从推开窗到打开门——纪念82宪法实施30周年(上)
10月13日,在中国法学会为纪念82宪法实施30周年举行的论坛上,79岁的李步云是最年长的主讲者,不过,这位已经谢顶、打着红底蓝花领带的先生不喜欢别人悄悄叫他“老头”,“我生理年龄四五十岁,心理上也就三十多岁”。
他与郭道晖、江平被尊称为中国的“法治三老”,“四五十岁”正是他们助推新中国法治事业加速前进的年纪。
那个时候的李步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担任法理学研究室副主任。在举世瞩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幕之前12天,45岁的李步云用一篇《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文章,为中国法学界突破理论禁区迈出了第一步。
“我的观点立得住脚。”李步云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我胆子大,不怕”。他当过兵,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在那里3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左臂被炸伤,至今无法伸展。
接着,“胆大”的李步云又干了一件“捅马蜂窝”的事情。当他听同事说起“文革”期间,监狱里有的管教把饭撒在地上让服刑的犯人“舔干净”时,“非常生气”,《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就此出炉,刊登在1979年11月27日的《人民日报》上。
“罪犯也有权利”,李步云这篇呼吁保障人权的文章,在学界、政界和司法界引起强烈反响,一些监狱犯人更是“举着报纸要权利”。
著名法学家许崇德回忆说,“‘文革’使得民主和法制荡然无存”。当时,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已被1975年宪法取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取消;1978年宪法并没有完全消除它的影响,像“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样的指导思想并没有改。
颁行新宪法已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