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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入法迈出制度破冰第一步

2012年09月05日 07:39:59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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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程序制度有待独立

    专家观点

    “公民能否提起公益诉讼,是衡量公益诉讼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公益诉讼程序和裁判制度从私益诉讼中独立出来之前,即使赋予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也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诸多无法处理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谭秋桂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这一问题上采取谨慎的态度可以理解和接受。

    谭秋桂认为,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公益诉讼立法上的重大进步,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立法适应社会需要的体现。

    “当然,诉讼主体资格的特殊性只是公益诉讼区别于私益诉讼的一个方面,公益诉讼的程序和裁判制度仍有待独立与完善。”谭秋桂说,应当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在条件成熟时构建区别于私益诉讼、系统而完善的公益诉讼程序和裁判制度,进而将公民纳入到公益诉讼主体中来。(李娜 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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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春华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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