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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诈骗”案多地频发 均精心设局(图)

2012年08月22日 14:36:57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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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拥有“理论武装”的犯罪团伙以征婚为名诱9人上当,敛财8万余元。此案昨日在东莞开庭

  涉案五人诈骗团伙出庭受审。王俊伟 摄

  (广东)韶关一位女青年王小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有身份、有地位”的“机关干部”。很快,两人开始交往,感情迅速升温。就在王小姐沉浸在幸福憧憬之中时, 向其“借”了15000 元的“如意郎君”却销声匿迹了。当骗子故伎重施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精心设局 巧妙铺垫

  王小姐今年29 岁, 看着身边的女孩一个个步入婚姻的殿堂, 她心里开始着急了。今年3 月初,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朱某自称名叫朱建强, 在韶关市某局当领导,有房有车有存款,今年39 岁,离异。

  与 王小姐第一次见面时,朱某西装革履、手拎公文包,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深得王小姐的好感。关于离异,朱某自称是因为性格不合。“虽然他离过婚, 但是条件还不错,加上家里一直催促我结婚,所以我们便开始了交往。”王小姐说。

  相处过程中,朱某主动买菜为王小姐做饭,照顾王小姐的饮食起居,俨然一个居家好男人,并且还不时带王小姐去见“朋友”。为进一步取得王小姐的信任,朱某还以买婚房为由, 带着王小姐四处去看房,甚至在清明节期间,还带着王小姐回老家拜山。

  王小姐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绝版好男人”,不禁开始憧憬日后幸福的婚姻生活。

  完成铺垫之后,朱某开始找理由向王小姐“借”钱。

  两人交往一个多月后,朱某称要去深圳“出差”。“出差”过程中朱某打来电话,让王小姐赶紧给他汇1 万元。朱某解释:和同事在一起,自己身上带的钱花光了,作为“领导”,不好意思向下属借钱。王小姐信以为真,依言照办。

  几天后,朱某又来电称其深圳的亲戚出车祸急需5000元,而自己的“200 万元定期存款”一时拿不出来。王小姐未及多想,向同事借了5000 元汇给朱某。

  事后,其同事得 知王小姐“借钱”给“男友”时,提醒她注意防范。一语惊醒梦中人,王小姐赶紧联系朱某,而此时朱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称在陪领导没时间。意识到被骗后,王小姐再三催促朱某还钱,而朱某干脆销声匿迹了。无奈之下,王小姐向韶关警方报案。

  贪念难改 自投罗网

  警方调查得知,王小姐一名在广州的朋友曾与朱某有过联系。

  原来,王小姐将此事告知了这位朋友小李。小李试着拨打朱某的手机,不料竟然接通了,小李称打错电话后匆匆挂了。然而,贪念不减的朱某拨回了小李的电话, 自称是某局副局长,小李灵机一动,假装与其“有缘” 相识, 陆续联系过几次。

  警方据此巧设抓捕方案,以小李的名义将朱某引至韶关一家快餐店“约会”。8 月2日下午,如期赴约的朱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 朱某真名叫朱某远,今年49 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人,小学文化程度。经审讯,朱某对上述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张文 邬义忠 苏文星)

  “泡妞秘笈”?

  “诈骗宝典”!

    先在外省报纸刊登征婚广告,吸引单身女性上钩;在电话中将自己塑造成“成功企业家”,用“柔情蜜意”打动对方,建立恋爱关系;时机成熟后实施诈骗或敲诈……昨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绑架、诈骗案。涉案的5 人团伙靠一本“泡妞秘笈”屡屡得手,作案3 个多月便成功诈骗9 名女子共计83260 元。庭审中,5 名团伙成员均表示认罪,其中一人还曾参与实施3 起绑架案。

  2011 年10 月, 四川人黎某新从一名台湾人(另案处理) 处花2万多元购得“泡妞秘笈”,随后租用东莞一出租屋, 纠集老乡陈某海、刘某华、伍某杰、刘某以及袁某生(另案处理)等人根据“秘笈”对单身女子实施诈骗。

  该团伙以黎某新等为核心,黎某新在外省报纸上刊登虚假相亲广告,然后给团伙每个成员提供手机和银行卡,并安排一间独立房间用于和应征者“沟通感情”。只要有应征者打来电话,黎某新便将征婚手机号码的SIM 卡转给其团伙成员,以黎某新的身份与被害人通话交往。

  记 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这本“泡妞秘笈”只有十几页,但对“泡妞步骤” 讲解描绘得十分精细具体,面面俱到、无所不包,黎某新等团伙成员已将其倒背如流———

  “每次回到家里的感觉都是空荡荡的,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白天忙于工作还好, 可一到晚上那种孤单寂寞的感觉, 特别是夜深人静和逢年过节的时候, 这种感觉愈发强烈。”这是“泡妞秘笈”第一章“教程”。该团伙5 名成员主要都是“80后”, 年纪最小的刘某华今年仅23岁。但在电话里,他们个个都是“成熟稳重”, 又不乏浪漫的“优秀男人”。这全都归功于“泡妞秘笈”的指点,甚至包括每一天的诈骗“攻略”:

  第一天, 自我介绍, 将自己描述成一个妻子过世多年、一人带大女儿的“悲情父亲”。

  第二天, 有意无意倾诉自己独自照料工厂,生活单调、工作繁忙、感情空虚。

  第三天, 大谈缘分, 向应征者表示倾慕之情。

  第四天, 故意称老父有病,十分焦急。“秘笈”居然精细到用红色字体注明“这一天只发短信、不打电话”。

  第五天,“秘笈”提示要与应征者确定恋爱关系,告诉对方在老父和亲戚面前大赞“新女友”,在电话里要亲昵地称其为“老婆”。

  第七天,进入诈骗“正题”。开始谈老父打算在东莞再开一家公司,从这天起,每天谈一谈“新公司”的进度和遇到的难题。

  第十天,告诉对方“新公司”快开张,老父希望“未来的儿媳妇”送个大大的花篮。“秘笈”此时为骗子设计好各种招数,以应对女方“不信、没钱、没时间”等反应,可谓见招拆招。

  一旦受害人愿意“送花篮”,黎某新则化身为“花店店长”与受害人谈价格,得手后将赃款与团伙成员三七分成,黎某新拿三成。

  审理查明,2011 年12 月至2012 年3 月,共有9 名单身女子落入这个团伙的“陷阱”, 共被骗走83260 元。其中一位名叫汤某林的受骗女子, 被黎某新以“新店开张”、“助理开车撞人急需手术费”为由,连续被骗三次,短短一个月被“忽悠”掉37500 元。

  本案年纪最小的成员刘某华不仅被诉犯有诈骗罪,在进入“诈骗”这个行当之前,他还曾在东莞市石龙、万江和塘厦等地, 涉嫌3 宗绑架勒索案。

  “猎物”不上钩“秘笈”有对策

  若对方不相信———

  “以老婆你的名字送过来就行,我们这里有个说法, 好日子是只能进财,不能出财的。要不然老公就自己出钱买了, 但哪有自己给自己买花篮的呢? 你也知道我对你一片心意, 你竟然说老公骗你, 不相信老公, 既然这样的话, 老公不要你钱了,也不想你送了。”

  若对方没时间———

  “我都跟爸爸说了你要把花篮送过来,老婆,听老公的话,你要分清事情的轻重,马上把事情办好,办好给老公回个电话,老公现在很忙。”

  若对方没有钱———

  “不是要你送多少的问题,要你这几个花篮好让爸爸在亲戚朋友面前介绍一下你, 你没有钱想一下办法啊,你无论如何要把这件事办好,因为你的花篮是摆在老公新店最前面的。”

  得手后要“感谢”———

  “老婆,吃饭没? 今天爸爸和姑妈一直在表扬你, 说你送的花篮很漂亮,说你很会做人,你今天给我挣了很大面子, 都说老公找到你这样的老婆是福气。”同时,诱使对方再送点花牌之类的。(常思雯 王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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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熊红祥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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