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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口味"劫匪把金项链藏肛门 后吞进肚7天后排出

2012年07月18日 09:58:57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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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根金项链“遭罪”了

  抢劫者先把它藏于肛门内,后又吞进肚里,7天后才排了出来

  这名“重口味”劫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有这么一根黄金项链,“身价”2.6万元,本来躺在金店橱窗里,等待有缘的买主。

  今年4月4日,它却被一个劫匪硬生生拉断,继而“遭罪”。先是被他藏在肛门里,劫匪被抓后,又被吞进他的肚子里。这个劫匪,前天站在了(浙江)平湖法院的被告席上。

  劫匪名叫王卫,27岁,平湖人,无固定工作。今年4月1日,因为赌博输了钱,他想到了去抢劫金店。

  4月4日晚上8点左右,他面戴口罩,怀揣事先备好的水果刀和双节棍,进入一家之前踩好点的金店。

  “这条拿出来看看。”他指着店里最粗的一条黄金项链对营业员说道。

  营业员看他戴着口罩,心生戒备,拒绝出示。

  “那这条拿出来看看。”被指的就是标价2.6万元的黄金项链。

  营业员将此条项链套到模具上,王卫假装查看,突然,他用手拉断了项链并迅速逃离。

  营业员马上追了出来,他拿出水果刀乱舞,吓退了营业员。他只抢到项链的三分之二,重约43克。

  王卫一口气逃到了一个拆迁工地上,因怕被民警发现,他紧张地跺脚,“藏哪里不暴露呢”?

  最后,他找了个自认为民警怎么也不会检查的地方——肛门,塞了进去。

  出来后,他神色慌张,遇到民警,被带去问话。

  “我想上厕所。”接着,他趁着上厕所之际,竟然把抢到的这段项链吞进了肚子里。

  在民警询问下,他交代了。民警马上带他去医院,发现腹部的确有异物。

  医生建议,等他自己拉出来,不用手术。经过漫长的七天,这段倒霉的黄金项链终于被排了出来,而王卫也被刑拘。

  前天,平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王卫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游情天 小薇 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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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熊红祥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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