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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
2012年05月29日 16:07:58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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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消息 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5月18日,该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图文报道:赖昌星两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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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萌萌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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