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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完竟还想"处朋友" 80后色魔逃亡两年后落网
2012年05月22日 13:32:03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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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受害女后,他还假装拍裸照,要求对方当他“女朋友”,今后继续满足他的兽欲。

  昨日,记者从海沧区法院获悉,林某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同伙先猥亵他后强奸

  林某是一名“80后”,小学文化,无业。他是在逃亡两年后,去年12月份在龙海老家落网的。

  被抓后,林某对自己的强奸行为供认不讳。他回忆说,这起强奸发生在2009年7月9日晚10时许。当时,他和同伙小张经过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安村三角洲,看见受害人刘小姐独自一人,就强行将刘小姐拖至路边树林里。

  刘小姐被拖到树林中后,先是遭到了抢劫。小张很暴力,他狠打刘小姐耳光。据林某说,抢劫时他没有参与,只是在树林边听到刘小姐哀嚎的声音。

  殴打了刘小姐后,小张还抢走了刘小姐的手机,并对刘小姐进行了猥亵。

  十几分钟后,小张从树林中出来,换林某进去了。林某说:“我走进树林时,看见她裤子已经被脱光,躺在地上流泪。”这时,林某也脱下自己的裤子,强奸了刘小姐。

  强奸后假装拍“裸照”

  大约一两分钟后,林某停止了强奸。随后,他对刘小姐说,“你做的我女朋友吧”!

  刘小姐就让林某找同伙拿回手机。同伙很机灵,不同意还手机,还说:“手机还她,她会报警。”

  但是,林某想给刘小姐留个 “好印象”,就让同伙将手机卡还给受害女。

  他们还对刘小姐说,已经给她拍了裸照,让她“不要报警”。否则,将把裸照贴出去。不过,事后法官调查发现,其实并不存在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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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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