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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部分涉远华案贪官刑期及案情
2012年05月18日 15:08:19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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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厦门海关

  1、杨前线:厦门海关原关长,犯受贿罪、放纵走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据悉,杨前线在位期间,收受远华走私集团的贿赂超过亿元,他在香港购有豪宅,内地也置了藏娇金屋。因此除了受贿之外,他还被控纵容走私罪。风光一时的杨前线因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情节特别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杨上进:厦门海关调查局原副局长,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赖昌星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4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另有巨额财产56万多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01年2月27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上进无期徒刑。

  3、接培勇:原副关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厦门海关原副关长。赖昌星摸清其嗜好后,给其送书法字画,并花了1000多万元帮其情妇在香港购置豪宅,彻底将其拉下水。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0年11月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接培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计人民币176347.5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接培勇身为海关工作人员,且系海关查私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公务中,为徇私情,对应查处的走私犯罪行为不查处,放纵走私犯罪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犯放纵走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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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熊红祥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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