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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本科生司法考试合格者今起可网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2011年07月15日 09:22:17 来源: 司法部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8月2日至10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二)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六)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应当退回。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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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将加快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进度 提高命题科学化
( 编辑: 熊红祥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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