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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2011年02月24日 15:30:39  来源: 中国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中国社会科学院兹定于2月24日举行“201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并发布《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9(2011)》。研讨会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主持。

  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法治蓝皮书主编李林作“中国法治状况2010年分析和2011年展望”报告,主要从蓝皮书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亮点角度做一个宏观、整体的汇报。2010年中国法治在立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李林介绍,201O年有大量的法律法规出台,填补了相关的立法空白。同时通过大规模的法律法规的亲历以及各方面的努力,2010年中国立法方面最大的成就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今年两会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内容和相关意义将会成为今年两会的重点和热点。

  具体展开来说,立法工作方面:一是2010年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之年,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和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各个班主要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应当说,这是改革开放30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就。大家知道,三中全会我们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们基本实现了这个目标,尤其是1997年十五大提出了要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这个目标得以实现,成果来之不易,意义重大。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是我国社会对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记者 陈训迪)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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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际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吴邦国讲话
( 编辑: 薛峰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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