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宪义,山东济宁人,1936年1月31日生,于1950年12月在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60年7月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2006年以来任法学院名誉院长。
2011年的元月刚过一半,我国著名法学家、杰出的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曾宪义教授因病于15日上午10时4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为人大法学院的发展殚精竭虑
曾宪义,山东济宁人,1936年1月31日生,于1950年12月在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60年7月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2006年以来任法学院名誉院长。
曾宪义教授为人大法学院的发展殚精竭虑,带领全院师生齐心协力,团结奋斗,使法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奠定了人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学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在国际法学教育界拥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说起曾宪义教授对人大法学院所作出的贡献,人大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说,“曾老师是一位具有敬业精神的法学教育领域的领导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近十五年来的快速发展,倾注了曾老师极大的心血,他把法学院的发展当做自己的全部事业,带领全院师生,精心谋划,开拓进取,使人大法学院取得了在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地位。他对工作是非常认真的,为事业倾注了全部心血,牺牲了很多工作之外的时间,甚至连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间也没有。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师生永远不会忘记曾宪义老师为人大法学院发展所作出的无私奉献。
曾宪义教授一生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鞠躬尽瘁。他作为一个学者所体现的尊严和爱国情怀,时时激励我们。作为人大法学院院长,我深感责任重大。对我们来说,对曾老师最好的纪念就是把人大法学院办得更好。”
人大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表示,曾宪义老师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与人大法学院、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紧紧地连在一起。他将自己奉献给了人大法学院、奉献给了中国的法学教育。从1956年到人民大学求学,1960年留校工作,五十多年来,曾老师一心扑在法学院事业上,对人大法学院的发展、对中国法学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人大法学院原党委书记叶秋华教授深情地回忆,“作为1978年就来到人大法学院的教师,作为曾经和曾老师一起共同工作十余年的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我见证了曾老师为人大法学院的振兴发展呕心沥血和开拓进取的勇气与胆识;见证了他视法学院为家的真情的热爱、奉献和无比的辛劳;也见证了他带领全院师生克服种种困难,自强自立,团结奋斗,让默默无闻、狭小不堪的法学院发生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沧桑巨变!他把刻骨铭心的爱,把他几乎全部的情感、精力和心血都放在了人大法学院这个大家庭里。”
中国法学教育绕不过的人
曾宪义教授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多年,对中国的法学教育有一种特殊的发言权,在法学界曾有人说“要了解中国的法学教育,曾宪义先生是一个绕不过的人”。
作为杰出的法学教育家,曾宪义教授为中国法学事业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栉风沐雨,倾注了毕生精力,作出了突出贡献。曾宪义教授在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名誉主任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期间,积极探索法学教育发展的中国模式,推动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繁荣。
作为国际知名的教育家,曾宪义教授为推动中国的法学教育走向世界作出了卓越贡献,开创了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的崭新局面,引领了“世界法学教育走进中国,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的进程。曾宪义教授致力于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他的带领下,人大法学院成功举办了首届“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院长论坛”、“中国—亚洲法学教育论坛”、“中国—非洲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2000年12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李鹏委员长等国家领导人莅会。这些会议和论坛的举办,加强了中国法学教育界与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界的交流,扩大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影响,向世界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取得的重大成就。
对此,韩大元院长谈到,曾老师是中外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开拓者。他致力于让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维护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形象,他以非凡的学术勇气与智慧,与国外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进行交流,特别是从1998年举办“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开始,以大手笔将人大法学院以及中国法学教育真正推向了世界,改变了西方世界对中国法治和法学教育的无知、傲慢,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教育家的远见和爱国情怀。
为中国法律史发展用心良多
曾宪义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史学家,长期从事法律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曾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和出版了“中国传统法的结构与基本概念辨正——兼论古代礼与法的关系”和《中国法制史》等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论文和著作。主持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等重大研究课题,深入挖掘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推动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的体系化。
对于如何深入挖掘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曾教授曾指出,历史地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凝聚着人类共同的精神追求,凝聚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的巨大智慧。因此,在现实中不难寻找到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的契合点,也不难发现传统法律文化对我们的积极影响。
对于曾宪义教授在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方面的贡献,人大法学院法制史研究室赵晓耕教授谈到,几十年来,曾老师为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用心良多,尤其关注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在他生前的最后五年,念兹在兹的是他主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的完成与出版。他将毕生的精力都贡献给了中国当代法学教育与法律史学科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小红深情地回忆了参与2005年教育部启动的重大攻关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的情形,她谈到,曾老师作为首席专家深感责任重大,他多次说这个项目一定要反映出当代的最高研究水平。为了保证项目的研究进度、及时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研究内容和研究重点,曾老师在2006-2009年间召开了7次项目实施研讨会。同时,为解决课题研究中的重点与难点学术问题,还组织召开了“和谐社会的法律史考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礼与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总论”等十余次专题学术研讨会,除课题组成员外,曾老师广邀学界同仁与会,进行学术探讨。
“2010年上半年,曾老师已经是重病在身,他还召集我们在医院开会,说项目还有两件事要做,一是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检测一次,不要出现不规范的学术问题;二是要写一个序言,把这个项目的特色写出来。看着病中的曾老师依然一丝不苟地审查着这个项目,学生们的心情无以言表。”马小红教授说起这些,心里十分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