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机存疑
是否精神病人尚未证实
惨案发生后,当地警方介绍,刘爱兵有精神病史。有村民反映,刘爱兵“近段时间精神异常”。
但阴山排村一些案件受害者的家属说:“刘爱兵杀人不是发了精神病。”这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对记者说:“他家没有精神病史,他本人待物接人正常,没有反常举动。”
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刘爱兵确系精神病发作杀人,那么,联系近期社会上屡屡发生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案可以发现,这一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治安隐患。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就在半年前,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类似的故意杀人案。家住益阳市郊谢林港镇的金鹏(化名)与妻子不和,长年争吵。在妻子提出离婚后,金鹏为了报复妻子,产生了先杀死儿子再自杀的想法。
2009年1月8日下午5时许,金鹏用摩托车驮着年仅两岁多的儿子小超,来到一处自家挖金时所搭建的棚子里。当晚8时许,金鹏将儿子扔进约5米深的金洞。金鹏喝下氰化钠水自杀,却无异常反应。金鹏又向金洞跳下去,却因落脚浅没死成。
金鹏被抓获后行为异常。据金鹏父亲反映,早在2008年,金鹏找村医看病,医生认为金鹏有抑郁症。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金鹏被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益阳市中院认为,金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金鹏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犯罪后能投案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为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鹏无期徒刑。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病人发病后对社会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危及他人安全甚至公共安全。近年来,由于缺乏精神病人收治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一些病人没有得到有效救治,有的甚至外出打工,不仅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还可能伤及无辜。因此,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已成为一个紧迫的社会问题。
据了解,阴山排村的农民人均收入大大低于湖南全省平均水平。为了谋生,当地年轻人很早就外出打工。刘爱兵初中毕业后不到20岁,就随母亲外出,一直在外打工,平时很少回家。村民们回忆说,刘上次回家,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这次回家两个多月来,他跟村民们生活在一起,看上去跟正常人毫无二致。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刘爱兵的本人经历来看,一个返乡农民工突发心理问题,也有可能是本案的起因。多年来,农民工游走在城市边缘,他们学历不高,文化水平偏低,社会关注度不够,特别是可能因为在外面受歧视,诱发仇视社会的情绪。在返乡之后,因为一点小事就容易走极端。这一动向也应引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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