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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钓鱼执法”案问责结果出炉
2009年12月07日 13:49:03  来源:东方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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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联合调查组”关于10月14日“孙中界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区政府关于此事件的处理意见,认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10月20日公布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为此向社会公众作出公开道歉。事件当事人孙中界(前右)得知处理结果后激动不已。
10月14日晚,来到上海打工只有三天的孙中界举刀断指,只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当天,孙中界驾驶车辆行驶在上海浦东新区的路上,被职业“钓钩”拦车搭乘,并被交通执法队以“非法营运”的名义抓获,课以处罚。孙中界的这一刀不要紧,就像放倒了多米诺骨牌,各方努力终于彻底揭开了“钓鱼执法”的盖子。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彻底查明,并非孙中界一人之功,而是政府部门自省和其他被“钓”车主、媒体、法律界等共同努力的结果。人们希望,在强调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今天,对于政府自身违法事件的查办,不必付出这么大的“血肉”代价。新华社发

    副区长、城管局长遭行政警告 

    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上海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日决定给予陆月星、吴福康行政警告处分。

    原南汇城市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驾驶员孙中界非正常执法取证的“10·14”事件发生后,陆月星作为浦东新区负责“10·14”事件处理的副区长、吴福康作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领导,没有对该事件的事实真相深入核查,轻信了基层执法大队对该事件的情况报告,并同意根据这一报告撰写新闻统发稿向媒体发布,以致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真相不符,误导了社会公众,损害了政府形象。他们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上海市监察局决定给予陆月星、吴福康行政警告处分。(东方网)

    --------------------------------------------------------------------------

   附:市监察局关于给予陆月星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沪监(2009)19号

    陆月星,男,1960年5月生,汉族,上海市人,大学文化,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6月任浦东新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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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14日,浦东新区发生了原南汇城市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驾驶员孙中界非正常执法取证的事件(以下简称“10.14”事件),引起社会广泛质疑。10月17日,市政府明确要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对此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陆月星作为浦东新区负责“10.14”事件处理的副区长,没有对该事件的事实真相进行深入核查,轻信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事件的情况报告,并同意在该局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撰写向社会公布的新闻稿。2009年10月20日,该新闻稿向社会正式公布,以致公布的结果与事实真相不符,误导了社会公众,损害了政府形象。

    陆月星作为浦东新区分管建设交通、住房、环保市容等工作和具体负责“10.14”事件处理的副区长,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新闻媒体发布“10.14”事件的错误调查结论负有领导责任。鉴于其主动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和公开检讨,且在后续的事态平息工作中态度坚决,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可予以减轻处分,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和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上海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经2009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陆月星行政警告处分。

    本监察决定自2009年11月27日起生效。

    对本监察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申请复审。(新民网)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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