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法治
高检院下发施行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
2009年03月01日 21:15: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高检院下发施行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
重点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自身监督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记者隋笑飞)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规划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是,强化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人民检察院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规划提出了五个方面深化检察改革的任务: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改革和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改革和完善人民检察院接受监督制约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完善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增强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改革和完善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和检察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的总体部署,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规划提出,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健全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规范检察执法行为,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增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能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规划强调,深化检察改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对检察改革的统一领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自上而下地推进改革。

    坚持宪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

    坚持从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

    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解决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和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凡是与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的改革措施,都要先提请立法机关修改相关法律规定,然后再行实施。

    记者同时了解到,从去年上半年开始,高检院就着手梳理近几年来检察改革的成果和经验,研究起草《改革规划》,经过多次调研和反复修改,于近日下发施行。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刘硕 )
· 高检院检察长与副检察长等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最高检通报一批滥用职权案查办情况
· 躲猫猫案:狱霸殴打致死 公安副局长被免 3疑问
· 广西“法官暴死案”看守所所长被捕 多民警涉案
· “赵C姓名权”案二审判其改名 案件引发的思考
· 重庆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
· 法院反腐倡廉开出新“药方” 设立廉政监察员
· 某“全军覆没”知名国企原来是古井 10高管涉案
· 监督投资严防腐败 中央派出24个检查组
· 女会计6年冒领工资473万 购552万豪宅判刑15年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被终止代表资格
· 共青团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受贿获刑 以头撞桌喊“冤”
· 广州出租人将房屋租给危险分子最高罚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