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记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0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王记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二○○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