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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孟连“7•19”事件调查处理有了结果
2008年09月04日 16:15:04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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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9月4日),(云南)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省委、省政府孟连“7·19”事件调查组情况汇报时强调,必须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常怀为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不断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会议。

    常委会认为,“7·19”事件,表面上是警民冲突,而实质是胶农与企业的经济利益长期纠纷所引发的一起较为严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在特定条件下的集中表现。事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不仅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而且严重伤害了边疆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常委会指出,“7·19”事件归根到底是当地党委、政府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出了问题,群众对基层党委政府失去信任而引发的。这道理那道理,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是硬道理,与之违背的都毫无道理。“7·19”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民意不可违;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不能偏;必须牢记权为民赋,权力不滥用;必须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矛盾不积累;必须始终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基础不能软;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思想、法制建设,阵地不能丢。

    常委会决定,对“7·19”事件定性不准、决策失误、处置不当、用人不当、工作失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分别给予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和责令辞职、书面检查的问责;对普洱市、孟连县少数领导干部参与橡胶公司入股、分红,参与胶林买卖、租赁等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由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查;责成普洱市委、市政府对“7·19”事件中负有责任的孟连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政纪处分。

    常委会决定,要以“7·19”事件为教材,对全省干部进行一次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提高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记者 谭晶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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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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