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日)悉,原湖北鄂州市建委主任季宏斌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04年至2007年间,季宏斌在担任鄂州市建委副主任、主任和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3万元。(记者覃万钟 通讯员王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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