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法治
男子持电钻击穿工友头被判4年徒刑
2008年05月28日 08:31:01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因为工作问题与工友反目成仇,重庆籍男子蒋某竟手持电钻在工友头部打了个洞,造成工友9级伤残。昨日(27日),佛山高明人民法院对蒋某故意伤人一案做出判决,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庭审时,被害人罗某陈述称,今年1月4日15时许,他在高明富湾工业区某五金厂装配车间打螺丝时,两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了争吵。之后主管宣布每人罚10元就走开了。

    罗某称,主管走了之后,蒋某就突然拿着一个打螺丝的电钻往他头顶钻了一下,紧接着他就晕倒了。罗某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医院,是同事帮他打电话报警的。

    高明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记者 李传智 通讯员 杜楠)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柴小庆 )
· 广州著名律师马克东诈骗黑帮老大一审获刑11年
· 北京某女老板谎称体育馆内有炸弹被判刑2年
· 为获高额报酬铤而走险 一妇女身体藏毒375克获刑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高法:快立快审快执灾区民生案 重处7类犯罪
· 周永康带头为灾区政法干警捐款献爱心
· 救灾款物审计举报电话:010-68301242
· 地震引发的法律后果:孤儿收养 物权问题
· 公众对庞大捐赠监督意愿强烈 期待公开
· 公安部部署抗震先进典型表彰 蒋敏心路历程
· 警民血肉情在灾难中升华 法魂在废墟中闪光
· 四川免费为灾区群众办理临时身份证户口簿
· 贵州镇远县原县委书记黄保勤用职务敛财一审判13年
· 上海严禁携危险品乘公交 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北京三里屯毒品窝点11人被批捕 有4名外籍疑犯
· 唐山市公推公选市财政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