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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会见葡萄牙最高法院院长纳西门托
2008年05月13日 10:53:50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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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王胜俊与纳西门托亲切握手。曹颖逊 摄

    今天(5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并宴请了葡萄牙最高法院院长纳西门托一行。最高人民法院
副院长奚晓明参加会见。

    王胜俊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纳西门托院长率团访华表示热烈欢迎。他说,中葡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平稳发展,近年来两国司法界交往不断。中葡两国最高法院已于2004年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希望双方在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国法院之间的互访,加强在司法改革、法院管理和法官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王胜俊说,中国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加强法制建设。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方略载入宪法,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去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王胜俊说,中国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和神圣使命就是惩恶扬善、化解纠纷、主持公道,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围绕公正司法而进行和运转。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坚持刚正不阿的司法品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利益一律平等保护;必须搞好法院的廉政制度建设,弘扬司法权威;必须研究保证实现司法公正的制度、机制、程序,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与水平;必须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看法和需求,让社会各界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增进社会对司法的信心和信任;必须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

    王胜俊表示,中国正在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我们一方面要根据国情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也愿意吸收和借鉴包括葡萄牙在内的各国完善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

    纳西门托表示,各国司法体制各有特点。不同司法体系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彼此借鉴、取长补短,希望进一步加强中葡两国的司法交流与合作。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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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熊红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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